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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评一人犯罪影响家属考公 不合理

日期:2023-03-03 16:28:49    浏览:371

近日,法学家罗翔教授在接受采访时,对“一人犯罪影响家属考公”的做法表示不认同,引发了对罪犯子女考公限制的热评。罗翔认为这种做法违反了“无罪不罚”的原则,违背了法治精神,同时也会导致不公平的结果。

罗翔认为,惩罚的根据应该以报应为主,功利为辅。无论能够实现多么美妙的社会效果,都不能突破“无罪不罚”这个最基本的底线。只有当人实施犯罪,才能施以刑罚。他还指出,“刑罚的一个重要作用是教育,要让人改过自新,不能把这条路给堵死。”

罗翔表示,在信息化的时代,这种标签会伴随人一辈子,无论你逃到哪都会跟着你,还会连累家人,并且没有数据证明父母犯罪会影响到对子女的教育问题。

“一人犯罪影响家属考公”这个问题存在不同的观点和争议,各有各的看法和观点。一部分人支持消除对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他们认为:

犯罪是父母的行为,不应该将其责任和惩罚转嫁给无辜的子女,影响他们的前途和发展。犯罪子女本身并没有犯罪行为,不应该因为父母的行为而受到不必要的惩罚和限制。只要犯罪子女符合公务员招录的条件和标准,他们应该有平等的机会参加考试和竞争,而不应该因为父母的行为而被排除在外。

一部分人反对消除对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他们认为:公务员是为国家和人民服务的,具有特殊的社会责任和职业操守,对于犯罪有一定的道德规范和要求。罪犯家庭的子女可能在家庭教育和环境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良影响,难以符合这些要求。

犯罪子女可能受到父母的特殊待遇和资源倾斜,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如果取消限制,他们可能会占据过多的公务员岗位,不利于其他有更好条件和表现的人获得机会。

公务员的形象和信誉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允许犯罪子女进入公务员队伍,可能会影响公众对于公务员队伍的信任和认可,损害政府的形象和权威。

综合来看,这个问题需要综合考虑不同的因素和利益,权衡各种观点和影响,制定出合理和公正的政策和规定。在此过程中,需要充分尊重犯罪子女的权益和利益,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公共利益和职业要求的需要。